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 9 月 2 日召开座谈会,讨论 AI 微短剧中肖像、声音等权益保护问题。会议认为,AI 技术为网络视听内容带来创新,但必须尊重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益。
会议明确,任何使用他人肖像或声音的行为均需获得明确授权,并要科学认定侵权,综合考虑生成内容特征、使用场景等因素。平台和制作机构需建立全流程风控机制,包括事前授权、事中技术筛查和事后追溯。
此次会议由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主办,爱奇艺、腾讯、优酷、快手等 17 家平台和制作机构代表参加,旨在推动 AI 微短剧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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